信息提示
您申请信用卡之前,敬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您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内地公民(持有居民身份证),在中国内地拥有稳定收入来源及偿付能力,且资信良好;您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得到法定代理人书面许可的十四岁以上(含)的自然人申请附属卡。
您应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页面,并按发卡行要求提交个人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本人同意授权发卡行在本人联名信用卡申请获批后,向联名信用卡合作方提供本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用于建立本人在联名信用卡合作方的唯一客户标识,以便发卡行或联名信用卡合作方向本人发放联名信用卡的相关权益。
若您的申请获批,您的信用卡将被寄往您申请时所预留的中国内地邮寄地址;其后,您需要于中国内地完成信用卡申请文件的面签。
发卡行将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您提交的申请资料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您理解无论您的申请是否获批,发卡行均不会退回您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和证明等文件, 亦不会删除您的申请记录。
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请妥善保管您的个人信息,避免在公共电脑上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在信用卡申请的过程中对于申请页面中的内容或信用卡条款和条件有任何问题或疑义的,您应立即停止信用卡申请流程并致电24小时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820-3090(境内)或+86-21-20534333(境外),或要求发卡行授权的销售人员予以说明。